上饶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6-02-05来源:上饶师范学院

一、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401号(邮政编码:334001)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93)8150684、8153935、8153941、8153934

2.学校网址:www.sru.jx.cn

四、办学类型:以师范教育为基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公办全

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历史:1958年建校,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 

六、招生与录取

1.我校招生国标码为10416,江西省代码为8215,其它省招

生代码详见所在省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学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3.录取规则:

(1)音乐学、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之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的考生,若遇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还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2)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考生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按本录取规则(1)、(2)执行。

(4)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5)对于江西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定江西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

4.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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