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报送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和遴选工作人员计划通知
2016-02-20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市直有关部门、各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函〔2016〕86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遴选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计划和岗位资格条件设置要求

(一)制定公开招聘、遴选计划

市直各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人员结构情况,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提出具体招聘或遴选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填报《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附件1)、《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附件3)、《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二)公开招聘、遴选岗位专业设置

本科及以下原则上按学科类设置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二级学科设置专业,专业名称表述按照《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2年秋季版)填写。

专业设置注意事项:

一是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的岗位,专业可限制到具体专业,所设专业名称需与专业一致。专业未含在目录中的仅可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

二是专业一致指报考人员岗位限制学历及以上学历相应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增减,或多、少一个“学”字可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与统计、会计和统计、会计统计、会计及其统计视为同一专业,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条件设置

在拟订招聘或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填报《岗位计划一览表》时,要严格按照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空缺的岗位情况、聘用资格条件和工作需要,合理设置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在组织、人社部门制定的政策框架内设置,坚决杜绝设置歧视性招聘条件和“因人画像”、“量身定制”、设置与招聘岗位无关条件等行为。招聘岗位名称相同,但岗位要求不同的,要标注岗位序号,如:教师一、教师二;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学历条件要明确是否为“全日制国家统招”(简称“全日制”),如要求“全日制”学历,则必须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没作“全日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关人员均可报名,不得在资格审查时提出限制;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设置阐述要清晰易懂,不得有难以衡量和把握的文字表述,如“具有较强的××××能力或具有一定的××××经历”等。

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6〕12号、附件6)规定执行。

(四)公开招聘和遴选年龄设置

公开招聘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招聘博士研究生以下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招聘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下岗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

遴选正高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副高职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他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遴选正、副高职岗位的,单位必须有正、副高职空岗)。

(五)考试类别设置

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设置考试类别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中小学教师类(D类)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类,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考试类别。请各事业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认真填报。

(六)制定定向招聘计划

各单位报送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时,应按照15%的岗位比例确定用于定向招聘“三项目”(“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和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人员。如各单位定向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15%,则根据各单位招聘计划报送情况由市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统筹确定。

二、报送程序和时间

市直事业单位可登录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zshrss.nxszs.gov.cn/),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编制审核表》和《岗位计划一览表》,将招聘和遴选计划分别填写各一式三份,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事业单位招聘和遴选计划,经同级编制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编办审定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本次招聘、遴选计划申报工作时间紧,请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2月22日(星期一)前将汇总后的《编制审核表》和《岗位计划一览表》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后(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通过石嘴山市OA办公系统发送,同时将excel电子文本发送到电子邮箱:syk2012351@163.com),逾期不报者,不再进行补报。计划和岗位条件申报后,不得随意变更。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制定招聘、遴选计划时,要本着宜宽不宜严的原则,招聘岗位原则上不得设置性别、身高等限制性条件。法律法规对工作人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遵循其规定。确因岗位工作性质需要设置上述条件的,须在申报计划中明确说明原因。

2.为了便于面试考场的组织安排,凡同一招考岗位的招考名额多于10名时,招聘单位应将该岗位进行拆分。

3.各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告知下属事业单位做好招聘、遴选计划报送工作,同时应依据本《通知》对岗位条件严格审核,特别是专业条件的设定应科学、合理、规范,专业条件一经公布,须严格遵照,明确设置小专业条件的,按小专业条件执行,资格审查时相似相近专业不予通过;因岗位条件设置原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再变更资格条件,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952—2218091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0952—221813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952—2012351

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石嘴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1.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

2.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编制审核表

4.201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5.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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