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2012年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2011-09-28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推荐免试生须是进入国家“211工程”综合及理工类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占用母校名额。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本专业)排名前15%,且本科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率须达到80%,没有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3、推荐免试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所当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推荐免试生。

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程序

1、外校申请免试攻读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拟申请人须于2011年9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Training_HR_625@126.com(标题注明推免生)、传真010-85702117或邮寄的方式提交个人申请信息(包括个人简历,学校推荐信,成绩证明,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明等)。

2、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由研招办电话通知申请人来所参加面试及体检。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不全者,将不予考虑。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我单位公告栏公布《复试名单》。

3、我所将于10月中旬前组织对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满分40分;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60分。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8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我所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给接收函。

6、取得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接到接收函后,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并按规定及时到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没有网上报名或没有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将不会被录取)。

7、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8、面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费由我所承担。

三、联络方式

电话:(010)85701258

传真:(010)85702117

E-mail: Training_HR_625@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340信箱人力资源部(1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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