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1-09-28来源:广州能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2001年作为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基地型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单位,是我国唯一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综合研究与开发的国立研究机构。建立了中国科学院可再生能源与天然气水合物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广州天然气水合物研究中心的主要挂靠单位。

我所拥有一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学术造诣深、国际国内影响较大的学术带头人和导师队伍;有处于国际学术前沿,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在研项目200余项;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广泛的国内外学术交流途径以及鼓励创新的文化环境。目前我所拥有硕士培养点七个: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和海洋地质;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点五个: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化学和材料工程;博士培养点一个:热能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物质能、天然气水合物、太阳能、海洋能、固体废弃能、地热能、微能源系统、先进燃烧和能源战略等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现有硕士导师23名,博士生导师24名。

本所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第一年在中国科技大学进行学位课程学习,主要完成基础课程的学习;第二年起回广州能源所学习,完成实验及学位论文。

学生在学期间,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享受研究生助理岗位津贴及各类奖学金。本所为研究生创造了潜心读书及科研的学术气氛,由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团支部定期组织学术报告会,开展社会实践,培养全面素质。住宿环境优美,硕士两人一间,园区统一管理。

2012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生45名,其中包括若干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人数不超过30%。全部研究生为国家计划内招生,免学费,统一培养,且享有同等助奖学金等待遇。报名时间与要求参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样,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与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样,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开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限制生源调剂”的模式,两种类别报考条件相同。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二)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接收工作将于2011年9月进行。能获取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考核。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必须:一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的“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二是在面试前向我所提交学校开具的免试资格证明;三是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请见以下的报名要求)。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三、 招生名额与学费

预计招生人数45名,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8名。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最终上级下达指标和报考本所的考生生源质量进行适当的增减。

不收取学费。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12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1日前与我所联系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重点提示:

(一) 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网上报名;

(二) 网上报名结束后,要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登陆密码,并注意保密。

(三) 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将以下材料寄至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科院广州能源所研究生部(510640):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完成后立即打印);

2、应届生需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成绩单需交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届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广州能源所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为初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五、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基础课为:数学(一)、数学(二)、高等数学(乙)、普通化学(甲)

专业基础课为:热工基础、流体力学、理论力学、工程流体力学、化工原理、物理化学(乙)、生物化学(乙)、微生物学、半导体物理、普通地质学、分析化学(B)、有机化学、构造地质学、地球化学、传热学等。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除工程流体力学、传热学(增强型地热系统研究方向)由我所自行组织命题外,其余考试科目使用研究生院命题,考试大纲由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制订。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密封);

(3)各种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5)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在职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我所将结合具体科研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录取

我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研究助理薪金

非定向生在学期间按照广州能源所规定享受研究助理津贴。

十二、就业派遣

作为面向应用研究的科研机构,广州能源所以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为宗旨,近年来,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去向多为国家大型企业,颇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也有在国内国际知名学府继续深造。

十三、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登陆我所网站或与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5.为及时让考生在第一时间获取招生信息,我们将通过网页、邮件和电话与考生进行及时沟通、传递信息(公布工作程序、接收免试生名额、考试成绩、复试线、录取名单等)。请考生务必经常浏览广州能源所网页http://www.giec.ac.cn 并保持电话畅通。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以免延误你的考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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