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石市政协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6-03-14来源:黄石党建网

因工作需要,根据《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选、转聘)暂行办法》通知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政协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名额

市政协办公室正科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1名。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遴选(选调)范围为我市市直机关、各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他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一)正科职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身份;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现任正科职(级)职务;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担任(相当)正科职(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

6、年龄不超过37岁(1979年3月30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心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副科职职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身份;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须现任副科职(级)职务;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担任(相当)副科职(级)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

6、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30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身心健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遴选(选调)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市政协网(http://www.cnhszx.gov.cn/)、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下载。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当在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的前提下(选调生应征得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政协机关党委(市政协机关大楼608室,联系电话:0714-6376805)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1)《黄石市政协机关公开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一式三份(并附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及电子文档;(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职务(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审查。市政协办公室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发放《准考证》。如遴选(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相应减少遴选(选调)名额。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考察环节均按此原则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和体检。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总分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使用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8、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市政协办公室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部门审批,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遴选(选调)有关事项将通过黄石市政协网、黄石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党建网等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网站信息。

2.遴选(选调)期间,市政协机关设立专线电话受理咨询、解答有关问题。联系电话:0714-6376805。

黄石市政协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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