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6-03-16来源: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落实意见》、自治区《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今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其中:汉语言540人,民考汉:180人,双语班1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注:原则上按计划数执行,实际录取时根据上线人数可调整人数。

第三章 报名

一、报名条件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3 月7日-3 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进行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hzv.edu.cn点“2016年单独招生”或http:// www.shzv.edu.cn/zs,点击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113室)现场报名。

2.考生报名时应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及个人信息,应和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报名方式,考生可任选一种,无需重复报名。

四、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文科考生不能报理科专业。民考汉考生可填报汉语言专业。双语班考生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不能报考我院专业;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专业,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专业。

第四章 考试办法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面试名单公布: 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位居各专业计划数3倍以内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并于2016年 4月5 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二、面试时间:2016年4月9日—4月10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①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 ②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

③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2016年4 月 8 日领取准考证。

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巴州考生在阿克苏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伊犁考生在伊犁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其它地州市考生在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领取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2.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上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②考生签订的《2016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保证书》;

③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④个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注:将材料按上述①—④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报名表和保证书

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就可打印。

五、考试

1.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文化素质测试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第五章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

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在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做好单独招生命题、组卷、面试及评分工作,由纪检监督,严格保密,逐级管理,层层负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第六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

三、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四、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2016年4月17日—20日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拟录取专业、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将录取数据报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www.shzv.edu.cn/zs。

七、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考。

八、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调整专业。

九、2016年4月25日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八章 组织工作

学院将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九章 面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面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市内乘7路、14路、33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负责人:杨涵13199939988 王冬梅18999537725

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第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负责人:高于13899535520

3.阿克苏考点(阿克苏职业教育中心):阿克苏民主东路21号(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市内乘7路、8路、28路五运司站下车)负责人:宫崇勇13519927768

二、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举报电话:0993-2059568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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