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
2016-03-16来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汉语言)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提供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考号,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日

3、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8日 16:00--19:00

4、领取准考证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文化测试+综合测试。

(1)文化测试: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将在我校单招网上公布。

2、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4月9日 10:00—11:30 综合测试

3、考试地点: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 “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择优录取。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2)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一周,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csmzxy.com/dz/)。经公示无异议且办理了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新疆地区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王波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2、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85572744(兼传真)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410004 联系人:卢老师

网 址:http://www.csmzxy.com/dz/

3、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6594177 联系人:乔老师

地 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单独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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