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有关事宜公告
2016-03-21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我市2016年度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面试工作于3月19日完成。此次面试应到90人,缺考5人,现场放弃3人,实际参加面试82人。

经相关部门登分、审核、复核,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现将体能测评、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4日(星期四)8:00

报到地点: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庐山大道65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后方)。

注意事项:考生请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到时间:2016年3月27日(星期天)8:00

报到地点:九江市沃尔玛广场(可乘5路、15路、25路公交车)

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当日8:00之前空腹到达沃尔玛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230元。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省范围内报考公务员。是学生的开除学籍,是在职人员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3月21日

附:九江市2016年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对象详情请参考:http://www.jjrs.gov.cn/Rea_100.asp?ID=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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