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16-03-22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的原则是: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人数。按有关规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2016年差额比例为1:1.5(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复试比例为1:1.2)。计算时不含推免生。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不按研究方向排序。

4、复试程序

(1)3月29日(周二)上午,学院报到。

(2)3月29日(周二)下午,专业课笔试。

(3)3月30日(周三)下午,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采取口试形式,满分100分。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考生参加复试中面试的顺序(排队)按照报到时抽取的复试顺序排序。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复试总分低于198分为复试不及格,不能录取。

(4)思想政治考核。由复试小组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录取

按专业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序后,依次决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请考生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经济与管理学部

(原商学院)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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