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10-15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

各位考生:

热烈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保证考生在报考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并提前做好应考准备,现就报考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http://bm.scs.gov.cn/2012/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11012201226.html)、《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bm.scs.gov.cn/2012/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11013125748.html)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简章,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招考简章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除以下条件外:

1、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2012年毕业报到前取得并提供。

2、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验船师资格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时提供。

其他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必须具备,如不具备不得报考。其中有关工作经历(经验)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四、公安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

五、“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六、可以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七、网上申报填写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务请提供有效畅通的手机、家庭电话;应届生如只有学校宿舍电话的,请同时提供有效地1个亲属电话(手机),以备联系畅通。

2、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直至最高学历(含2012年7月前预计取得的),获中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完整填写学习时间、学校、院系、专业等。

3、社会工作经历:填写起止时间、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及职务。待业也请一并注明。如所报考的职位要求具有某方面具体工作经历的,请在社会工作经历中该简历段后加括号作详细说明或在备注栏中说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4、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

5、家庭成员情况栏:提供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信息(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如为上述身份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

7、考生系2012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如报考,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报考已经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

8、如职位条件对英语、计算机、船员适任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白皮书)等有要求的,在相应栏中填写,如无法填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其中:英语证书如有成绩则填写具体等级及成绩,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者必须注明船员适任证书的编号。如:“CET4通过”“CET4-450分“、“本人已持有甲类二副船员适任证书,证书编号:xxxxxxxxx”、“本人已持有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甲类三管轮)”等。

9、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者,须在“所学专业”栏填注:“专业名称(第二学位)”。

10、所有考生都必须在“学科成绩”栏填写所学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非应届毕业生不用填成绩)。

11、有其他符合职位所要求的条件及其他特殊说明事项的,请在备注栏填写。

无上述内容或填写不详实则为无效申报。经退回仍不及时补充完善的,将不予通过,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请广大考生理解并予以配合。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祝广大考生报考顺利!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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