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6-03-3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施考单位:

2016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体育测试(以下简称体育测试)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协调,体育测试委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具体实施,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由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赤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分别实施。

为做好体育测试和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体育测试和体育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各施考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高考的有关要求进行组织考试,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应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是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组织考试、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考试承办机构相关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考试前,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对考试(测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体育测试和文化考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全部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附件1);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考生和涉考人员的违纪舞弊行为。对于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要当场撤换并严肃处理;凡出现考试责任事故,一律倒查追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做好体育测试工作

1.体育测试时间为2016年5月5日-15日,各考点可根据考生人数、测试项目分布和天气情况,适当调整结束时间。体育测试的办法、标准、成绩换算、组织管理、违规处理等相关事项仍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体育测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26号)执行。

2.体育测试期间,考生不得使用兴奋剂。各考点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开展兴奋剂检测抽查工作。测试之前,应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 2016年我区体育专业考生各批次的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划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竞赛优胜者在测试结束后综合考虑考生测试成绩等相关因素划定合格线,经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取得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竞赛优胜者资格。

四、做好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工作

1.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3日   语文   数学
  4月24日   政治   英语

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地点安排如下: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考生的考试地点为: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的考试地点为:赤峰市。

考试前,各施考单位要通过自治区办公平台打印《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通知单》,加盖公章后及时发放给考生。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和《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通知单》入场考试。

2.做好试(答)卷安全保密工作。试(答)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2号)(以下简称《试卷安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做好试(答)卷的交接、运送、保管、使用、回收、录像回放等环节工作,加强值班管理,确保试(答)卷安全保密。录像回放要由高校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考试承办机构共同负责,回放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填写《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的情况记录表,填写后各考点留存备查。

教育部考试中心在4月15日-20日向考点发送考试试卷,各考点要安排专人提前做好试卷接受准备工作。本次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场按30人规格进行设置,试卷数量相应设置为30份装。备用卷根据需求订购,非法定情况不得使用,考试结束后由考点统一收回。

考试结束后,于4月25日前将备用卷和考生答卷机要至湖北省考试院,机要地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武昌区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3号楼。联系人:范耿滨(13807188490)。

3.所有考试均要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前要认真检查标准化考场,调试所有设备,确保能够正常有效使用;要确保考试期间不断电,考场视频监控资料完整、清晰、不中断、不删除、不外泄、可实时上传。考前各考点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0号)的要求,规范布置考点、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配足考试工作人员,配备相关考试设备或设施;要使用自治区统一下发的培训教材培训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涉考人员熟悉考试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考中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1号)的要求施考。

4.加强入场检查,严防替考。主考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考点的考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负责,要采取措施狠抓考场管理,确保考场秩序良好;要充分利用考场视频监控、指静脉、金属探测仪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考点及考场违规违纪行为的严密监控和有效防范与打击;要充分发挥监考员的职能作用,不要因各类反作弊硬件设施的启用,而忽视监考员的作用,特别是考生入场检查、身份确认、查处替考和无线电作弊等工作要充分依靠监考员。

5.做好指静脉入场验证工作。各考点要因地制宜,妥善安排指静脉验证场所,提前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要做好指静脉验证场所的封闭与疏导,有专人组织考生排队有序进行验证和入场,已验证通过考生和未验证考生要分离管理;要合理安排,不能因为入场验证耽误考生考试。

如遇考生未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指静脉验证未通过或未参加指静脉验证等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49号)规定执行。

6.其他相关事项

(1)考试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为0471-3261814,举报电话为0471-3261805。

(2)各考点要在4月18日前通过RTX系统向自治区考试中心上报值班安排;考前、考中试卷和考后答卷保管以及考试实施情况如正常无需报告,否则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考试中心;考试违规及缺考信息,考试结束后立即通过综合考务管理系统上报。

(3)各考点要安排专人集中搜集互联网上出现的危害考试安全、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的各类有害信息,认真研判,及时上报。

(4)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考生的服务,努力为考生创造轻松、便利的应试环境。

五、严肃处理考试(测试)违规行为

体育测试及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期间,各施考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考试(测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规定对其体育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各科目成绩和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成绩做出相应处理;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或测试书面记录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各施考单位要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应按规定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并将违规事实相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后续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1.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2.反兴奋剂承诺书及相关宣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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