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平塘县2016年春季在撤并学校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2016-03-30来源:金盆网

根据《中共平塘县委办公室、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学校布局结构区域调整规划方案(2015年—2017年)〉的通知》(平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及《平塘县学校布局调整撤并学校教职工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拟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教育局、编委办协助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平塘县第三中学教师46人;县城小学51人(平湖中心学校10人;平湖第二小学7人;平舟实验小学20人;平湖第四小学14人)。

  1、平塘县第三中学(46人)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01 语文 12 08 历史 2
02 数学 9 09 地理 1
03 英语 8 10 体育 2
04 物理 3 11 美术 1
05 化学 2 12 音乐 2
06 生物 1 13 信息技术 1
07 政治 2

2、平湖中心学校(10人)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01 语文 5 02 数学 5

3、平湖第二小学(7人)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01 语文 3 02 数学 3
03 英语 1

4、平舟实验小学(20人)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01 语文 10 02 数学 10

5、平湖第四小学(14人)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代码 职位 遴选人数
01 语文 6 02 数学 7
03 英语 1

(报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任多门学科教学的,任选一学科参加考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平塘县第三中学遴选对象是撤并的京舟中学、卡罗中学、谷硐中学在编在册的全体教师。

2、平湖中心学校、平湖第二小学、平舟实验小学、平湖第四小学遴选对象是原平湖镇和苗二河乡所辖的撤并和超编小学(即:撤并学校有万独小学、新寨小学、拉塘小学、新米牙小学、挡拉小学、新建小学、巴多小学、马坡小学;超编学校有苗二河中心学校、苗攀小学、米寅小学、冷水关小学、吉古小学、摆烈小学、拉全小学、甲善小学)在编在册的全体教师。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4、小学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3月30日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上公开发布遴选实施方案。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16年公开遴选县城学校教职工报名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4日至15日08:30-17:30期间,到教育局政工科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考核以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准。

1、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统一实施。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应试,其他的证件不能替代。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纳入遴选学校教职工录用范围,且分流到农村缺编的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2、考核:经考试后,按遴选职位数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以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准。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八项规定的;

(3)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4)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

考核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档案确定。

六、遴选审批

按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遴选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遴选人员一经遴选到新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所遴选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请调动。

七、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平塘县公开遴选县城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科、教育局政工科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学校布局调整是我县教育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有关中心学校、中学要高度重视,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动员报名工作,为报名参考者提供方便。

(三)各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对违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次公开遴选县城学校教师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遴选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金盆网、平塘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单位或县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0854-7225980(平塘县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0854-7223090(平塘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招聘办

2016年3月30日

附件:平塘县2016年公开遴选县城学校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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