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实施方案
2016-04-01来源: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岗位10个。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位性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前身为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和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学院目前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800亩,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主校区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教学设备先进,软硬件设施齐备,管理严谨有序。学院以“厚德尚能、励学弘商”为校训,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根本,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学院作为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始终以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近三年来,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学院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走上了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之路。

二、招聘原则

学院2016年招聘将继续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人,均为专任教师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符合天津市落户政策;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学院管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依据经市商务委和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的招聘方案,招聘信息于2016年3月31日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等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申请

1.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请登陆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报名要求,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Word格式)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传送我校,其它报名方式无效。每人限报一岗。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网络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或来访。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相关证件、证明等扫描件或照片,具体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自本科阶段起;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推荐信、就失业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

(4)证明本人能力的其它材料,如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重要的社会兼职聘书等。

2.报名时间

自2016年4月12日起接受报名。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具体事项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因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低于3:1时,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学院官方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成绩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携带网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综合资格复审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如不足1:3,则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采取模拟授课、答辩等方式。面试安排请应聘人员关注学院官方网站,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设60分为及格线,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取消应聘资格。总成绩在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被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学院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学院组织为期2周的岗位实践考察和阅档考察。考察结果直接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院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备案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学院可根据需要,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及以上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邮编:300350

学院网址:http://www.tcc1955.edu.cn

咨询(人事处)电 话:022-59655474、59655473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投诉(举 报)电 话:022-59655318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2016年3月

附件:

1.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2.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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