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协警公告
2016-04-06来源:云南安宁民生频道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

书记员、协警公告

为适应检察工作需要,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条件及范围

(一)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16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14名;合同制协警8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6名。

(二)条件

1.书记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协警: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对具有同类工作经验及特殊技能的人员和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范围

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4月6日至8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地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4号)办公楼二楼大厅。

3.所需材料:本人户口册、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和60%。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两项,其中体能测试内容为立定跳远、短跑(100米)、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项。

书记员计算机能力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30%;体能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10%。

协警计算机能力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10%;体能测试分数占技能测试的30%。

2. 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聘用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书记员、协警工资均按照3000元/人/月计发(含五险)。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市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

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0871-68699392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监察科:0871-68695195

咨询电话: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0871-68695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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