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公告
2016-04-06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通知》精神,现将郑州市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

持有我市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需要换发新版证书,2016年已取得蓝色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不需更换。

二、换证时间

此次换证工作2016年4月6日开始,2017年6月30日截止。届时旧版证书作废,到期未办理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需重新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换证办法

持有我市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并携带换证申请表、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相关证书(学历、职称)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换证申请表中的行政区划)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或其办事大厅)进行换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行政区划(换证申请表中的行政区划)为郑州市辖区的会计人员,可以到我市所辖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或其办事大厅)进行换证,请合理安排时间。

本次换证后,“发证日期”为新证书的换证时间。“首次发证时间”,为会计人员首次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时间。在有效期结束前3个月内,应更换新的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未完成2011年(含2011年)以后年度的继续教育,应通过“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补齐未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方可换证。对2016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换证手续的人员,必须同时完成2016年度继续教育。

(二)根据财政部对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的要求,各会计人员在填写“换发新证申请”表时,请按照注意事项的要求,务必真实、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

换证以后,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到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二O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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