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张家港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相关事项公告
2016-04-11来源:张家港市人才考试网

根据省、苏州市公务员考录工作要求,现将张家港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

根据各类职位的招录计划和考试成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2016年全省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5分;

B类职位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C类职位总分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张家港市(不含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为:

时间:4月17、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地点:张家港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事考试中心(华昌南路3号港城大厦南楼)。

三、资格复审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现场填表。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并签名。

(二)参加验审。 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条件,对照验审分组依次进行验审,验审时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等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留学回国人员、赴港澳台陆生(在港澳台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内地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服务地所属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可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受托人须带好上述材料、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考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2016年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领取凭证。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领取面试通知书凭证》。并按凭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该凭证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2016年张家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12~58684649、58173515。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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