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部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培养潜力,遵纪守法,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4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报考部机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五)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4月11日)工作经历;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在萧县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和萧县先锋网(http://xx.ahxf.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选调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萧县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位数达到5: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可按照报名人数相应减少选调职数。
1、报名。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须填写《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或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资格审查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四)面试。面试主要在笔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公务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选调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差额2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组织部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参照现行国家 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具体组织工作由选调机关负责。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选调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选调机关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部内跟班锻炼,试用半年,试用期间只转移党组织关系,其他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试用期满考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不适应工作岗位等特殊情况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研究决定。根据试用期满考察情况,提请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15日。
(二)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557-5022700。
(四)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或拉关系、跑门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57—501238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萧县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