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16-04-12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工作需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决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书记员,其中,男性10名、女性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

3.熟悉MicrosoftOffice、WpsOffice等办公软件的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表格下载:应聘人员可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rs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http://www.jcy.gansu.gov.cn)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16日。

3.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学院。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3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

(二)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条件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和“检察新视野”网站通知为准。

(三)理论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结构化面试

按照理论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等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新视野”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设举报电话,对反映的问题,派人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

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察合格后,与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与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固定工资制,工资为人民币2800元/月,并参照甘肃省人社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应的保险。

(二)为保证聘用工作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1-23690522369056

监督、举报电话:0931-23691912369194

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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