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2016-04-18来源:渭南教育网

为了确保2016年上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就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渭的社会考生以及驻渭高校的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2.考生笔试、面试科目均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达到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3.已参加2014年、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网报流程

符合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4月19日至2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面试报名。

三、现场确认

网上面试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2016年4月23—24两日内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到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渭南分校(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东邻,咨询电话0913—2020110)办理面试资格审核、信息确认及缴费事宜。考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及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返回);

2.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返回);

3.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渭南市的外籍考生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及复印件;

4.渭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取得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确认流程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收费240元。考生在确认点面试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考试费用,持缴费票据在现场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签名后完成现场确认。

五、面试时间

考生应于2016年5月16日—20日自行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5月21日—22日严格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六、面试程序

1.验证候考。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接受身份和时间验证,并按指引到候考室接受点名和考试信息复核,按顺序排队候考。听从监考员指令前往抽题室抽题。

2.抽取试题。考生在清单上签字后,在监考员监督下登录面试测评系统,在系统中抽取试题,并打印测评系统的试题清单交监考员(只抽取一次)。在专用备课纸相应位置填写好姓名等信息,按照监考员的指引到指定位置就座。

3.备课。监考员按规定在考生备课纸上填写备课开始时间,同一时间发给试题清单,考生同一时间开始备课。备考满15分钟后,监考员提醒考生备考剩余5分钟,5分钟后宣布备考结束时间已到,请考生停止备考,携带备课纸前往面试考场。

4.上课。考生在引导员引导下前往指定考室,向考官提交准考证,回答考官提出的规定问题后,完成试讲、答辩。测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在考官提示下,回答问题,并将试题清单、备课纸交予考官,领取准考证后退场。

七、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面试信息准确性负责。

2.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渭南教育网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认定工作公告。

3.渭南市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工作安排由渭南教育网公告,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应及时了解网上相关信息,务必按时参加网上报名,录入面试信息并核对无误,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渭南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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