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度录用 考生须知
2016-04-19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衡阳市考区统一打印地址: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二、考点安排:(衡阳考区)

序号 考点名称 考点地址 乘车路线
1 衡阳市船山实验中学 市华新开发区一中初中部 128路
2 衡阳市职业中专学校 黄白路附中岔路20号 102路
3 衡阳市第二中学 莲湖路8号 109路
4 衡阳市第六中学 衡祁路青化山5号 131路
5 衡阳市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 衡祁路98号 131路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须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在“联系方式”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终场离场时,待监考老师验收试卷、答题卡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标准

(1)未经授权,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2)考试期间,考生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情形属于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其他情形(如考生携带手机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手机铃音响(振动)等情形)属于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考生坐错考场且未在开考前主动报告的,则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4)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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