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
2011-11-10来源: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6号)和《关于红塔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红政办发〔2003〕20号)精神,结合红塔区事业单位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事业单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玉溪市八县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户籍 专业 其他要求
区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文秘或物流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中文、物流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项目官员 1 商务英语、财务 2009年——2011年毕业生、限男性、学士学位
红塔区统计普查中心 统计岗位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统计学、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红塔区地方公路管理段 管理与专业技术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中文、公路与桥梁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红塔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 投资审计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玉溪市 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路桥工程 2009年——2011年毕业生学士学位
红塔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农经管理 1 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红塔区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35岁以下(1976年11月17日后出生)
红塔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社区建设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中文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红塔区电视台 电视摄像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 玉溪市 广播电视编导、新闻、摄影、摄像及相关、相近专业 2009年——2011年毕业生、限男性
红塔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仲裁员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法学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红塔区媒体管理服务中心(新闻中心) 网络媒体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中文、法律、新闻、政治、历史、广播电视编导 28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7日后出生)
红塔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计算机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计算机相关专业 2009年——2011年毕业生、限男性
金融管理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 红塔区 金融相关专业 2009年——2011年毕业生

相关相近专业参照《云南省 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7日 —— 11月18日(8:00 –17:30)

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笔试费50元。

2011年11月27日到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化以《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1、笔试

(1)笔试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 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 — 11:30

笔试地点: 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

2、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的比例为1:1时,实行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

(2)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七、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若在考试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聘资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建设股:0877-2025135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云南省 录用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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