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聘茂名市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公告
2016-05-04来源: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62次〔2015〕16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0名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的管理,对辖区村镇群众日常饮食用药情况进行查访,协助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群众宣传科学合理饮食、用药知识,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意识;收集报告食品药品市场动态信息;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了解掌握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及时反映群众和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二、招聘职位

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30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包括食品生物工艺,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营养与保健,药剂,中医,中药,医学检验,药品食品检验等)可放宽到中专;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6日下午5:00。报名时,请登陆化州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huazhou.gov.cn/shijian),并按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报名。

1、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如果填报两个以上职位,则取消报考资格。镇级经费自筹事业单位人员(含机构改革竞岗未上人员)只能填报所在乡镇的职位。

2、网上填写《化州市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请于2016年5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地址:化州市广海路大路园路段138号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楼)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请在资格复审前打印好《化州市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时与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食品药品安全常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2位数。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90分钟。通过资格复审的,请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至13日下午5:00登陆化州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的公布准考证号、姓名、学历、职位、成绩,未入围面试的姓名用“*”代替)。

(四)面试

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职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面2位。请于2016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9日下午5:00自行登陆化州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不打印,责任自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各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职位末位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缺额根据其职位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对象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化机编[2011]48号规定办理手续,被聘用对象与有人事代理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签订签订《劳动合同》,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派遣协议,派遣到所竞聘的镇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工资福利以及五险一金按同类人员标准(2500元/月)执行。

五、其他

(一)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资格。考核不合格的或个人原因自愿退出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

(三)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劳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劳动合同。

(四)符合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五)联系方式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7359522

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股,电话:7379303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化州市公开招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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