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有关问题说明
2016-05-07来源:吉林师范大学网

一、校区地点

四平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五个学院,以及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历史文化学院中国史(满族历史文化)专业研究生在此校区;

长春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卓越大街399号长春科技创意文化产业园,除以上学院(专业)外的其他研究生。

二、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才能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时间约为6月中旬。考生如须修改联系地址(或需自取),请于6月1日前将本人录取专业、姓名、新通信地址(或自取)及联系电话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lsdbs@qq.com,否则将按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地址及电话进行邮寄(四平市区考生均为自取,如需邮寄请告知;通知书可由他人代取)。

三、档案寄送

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拟录取考生如需档案转寄,请按以下地址寄达: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朱思玮(收),邮编:136000,电话:0434-3296004。考生如自行携带档案,则档案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不得有拆封、涂改情况,否则我校不予接收。自带档案于入学报到时上交。

四、户口迁移

录取新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籍迁至我校,如需迁移,《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的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一致。迁移地址:长春校区:长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万顺派出所;四平校区:四平市铁西区阳光派出所。本校应届生如需迁移户口,也需办理迁移手续。

五、党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在吉林省内高校(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的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共吉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余新生,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是: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

六、入学报到时间及地点

见《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1. 学费: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学费标准为:

博士生:10000元/年(学制3年);

硕士生:学术型:8000元/年(学制3年);专业学位型:9000元/年(学制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学费总额为18000元,前三年每年交3000元,第四年交9000元。

2. 助学金:凡档案在入学时调入我校者均可获得(已经参加工作者同时须将工资关系调入),标准为博士10000元/年•生,硕士6000元/年•生。

3.奖学金:

我校设立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新生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4)专项奖学金:金星奖学金、薛亮奖学金等。

各种奖学金发放按相关规定执行。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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