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6-05-09来源:台山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名额

招聘对象:男性,部队退伍战士(优先考虑);社会青年。

招聘名额:15名。

二、招聘岗位和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三)年龄18至30岁。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50kg,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应聘车辆驾驶员还应具备大型货车以上车辆驾驶资格(具有消防车辆驾驶经验者优先)。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以上第(二)、(三)款的资格条件,驾驶经验丰富者应聘司机岗位还可适当放宽以上第(四)款的部分资格条件。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资补贴、岗位津贴、社保组成。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500-3000元,并根据工作年限,按每年100元逐年增长工资,连续增长到第五年封顶。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月安排轮休8天(除特殊情况外)。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5月9日至5月31日;

方式:发送个人简历到邮箱tsxfdd@163.com(资料虚假者将取消招聘资格)。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台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要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面试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七、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了解其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标准和省消防总队有关专职消防员入职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主要内容有:15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及单、双杠五个项目)。被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设定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上岗工作。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艺参谋

电话:13827030927;5612441

E-mail:tsxfdd@163.com

特此公告。

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5月9日

附:台山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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