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司法局2016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告
2016-05-17来源:西畴县政务网

为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具有西畴县户籍公民。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2、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服从工作安排;3、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6年11月 17日及以前出生)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达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胜任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岗位工作;4、熟悉电脑操作基本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5、同等条件下,曾担任过人民陪审员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法律专业优先。

三、招聘人数:9人。

四、招聘程序:1、报名。采取现场进行电脑操作基本知识测试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时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止。报名地点:西畴县司法局二楼。联系人:李正吉 ,联系电话(0876-7628442 18087692805)。2、考试。统一集中进行闭卷考试,按高分拟聘。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宪法》占10分;《监狱法》占10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占40分;《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占30分;《时事政治》占10分。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人(含3人)以上方能开考。考试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考试地点:西畴县司法局四楼。3、体检、政审及公示。拟聘用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签署意见。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在西畴政务网、西畴电视台进行聘用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为合同制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聘用为合同制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待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正式聘用,由县司法局与拟聘人员按照“一年一签”的办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待遇每月1350元,试用期满后待遇每年18000元。合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有关要求:1、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红色底板一寸照片3张。2、填写《西畴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3、领取准考证时间:在考试前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4、为严肃招聘纪律,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西畴县司法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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