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聘茂名市化州市农业局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17来源:化州市人民政府网

2016年招聘茂名市化州市农业局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化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化州市党政群机关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化机编〔2011〕48号)规定及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关于聘用化州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工作人员的请示》的《化州市政府请示报告处理表》(NO:20161030)的相关精神,化州市农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化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化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临时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经体检合格);

(三)要求熟悉电脑操作,有农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工作待遇、工作时间及聘用时间

(一)工作待遇:月薪2500-3000元,只负责缴交单位应付的单位部分社会养老保险费;

(二)工作时间:参照化州市市农业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

(三)聘用时间:暂定1年。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为化州市农业局人事股(地址:市委市府办公大楼7楼西713室,电话:0668—7352823)。报名时,填写《化州市农业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2张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根据相关通知在指定的时间到化州市农业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实操。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2、实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实操人选。如末位面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实操人选。现场测试应聘者的电脑操作技术。实操满分为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按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化州市农业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作为体检人选;学历同一层次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照上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责任自负。

(六)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化州农业局网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668—7352823(化州市农业局人事股)

化州市农业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1:化州市农业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化州市农业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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