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德市福鼎市考生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2016-05-20来源:福建福鼎教育局网

⒈面试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面试工作人员,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考生集中室入闱签到,所有考生必须按时入闱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穿制服或其他带有特殊标志的服饰。

⒉面试考生在抽签结束直至到面试,必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确有需要离开到卫生间的,须有工作人员陪同;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⒊面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⒋面试实行代码方式。参加面试人员在回答问题中,不得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单位、地址、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⒌参加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答题完毕后,不得将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⒍严肃考试纪律。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

(2)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

(3)由他人代考的;

(4)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

(5)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6)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⒎考生面试结束待计分后,随之告知本人面试成绩,全部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和各职位名次在福鼎教育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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