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安排
2016-05-20来源: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16年上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将于5月20号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3.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办理时间:

2016年上半年湖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5月20日~5月26日。

2.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5月30日。十堰市信息确认受理地点为:十堰市教育局附属楼201室,联系电话:0719-8654349、0719-8672086,考生可乘15、16、18、28、31路公共汽车在市体育中心站下车。

(二)网上审核时间:5月29日~7月5日。

附件:

个人自学考生办理毕业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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