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2016-05-24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为做好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我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报考我市市直机关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报考广宁县、怀集县、德庆县、封开县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1分。

(二))报考我市公安机关法医、监管场所医学类和监狱、戒毒所狱医、护理职位的笔试科目加权合格分数线为42.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请自行上网查询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58-2222680)。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招录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并对照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报名后,变更了手机号码的考生,请及时与招录单位和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

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日

每天审核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资格审核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

(二)资格审核地点(各职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请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根据本人报考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三)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见附件3)。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注意事项。

1.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须将本人亲笔签名的《广东省2016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5,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交招录单位(须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合格后交招录单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需递补面试考生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不需要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需要面试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面试对象根据面试前综合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的组织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鉴于往年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现适当扩大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人员的比例:

①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不含公安机关、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以及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按招录人数1︰5进行组织;

②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按招录人数1︰6进行组织。

因扩大比例而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人员为预备递补人员。预备递补人员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照自愿的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期间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参加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要在资格审核时事先说明情况并签订相关协议(见附件6)。

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预备递补人员为面试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招录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的面试递补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含预备递补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司法、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见附件7)。

体能测评定于2016年6月4日进行。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资格审核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

四、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进行,报考我市职位的考生实行考生全员异地面试制度。

(一)面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18日。

(二)面试地点:

①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粤东西北地区乡镇机关以及珠三角地区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交流到中山市面试;

②报考县级以上机关(不含公安)、司法、法院及检察院职位的考生交流到阳江市面试。

具体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dzq.hrss.gov.cn/)网站公告。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

附件:确定为面试对象(含预备递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zq.hrss.gov.cn/html/6995z57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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