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新生报到须知
2016-05-25来源: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网

亲爱的同学你好:

祝贺你被录取为我院2016年新生。请你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上午9时至下午6时到学院体育馆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一、新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须持以下证件:

1、 本人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 新生报到应交如下费用:

1、 学 费:《城市热能应用技术》专业、《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管理方向)》专业、《会计》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500元/学年。

2、 住宿费:预收1000元/学年,根据住宿情况多退少补。

3、 书 费:分学年度收取,第一学年度书费900元,由图书发行公司进行收取,多退少补。

4、 卧具费:待新生办理入住手续时,由准入企业收取现金360元左右。附:卧具项目清单。

5、 医保费:300元(100元/学年)(3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大学生全部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参保《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险》(如遇政策调整,价格变化,另行通知,以最新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6、 军训费:500元(参训时由军训基地收取现金)。

三、 说明:

1、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色背景照片8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交到所在系班级辅导员。

2、 本人档案可到所在毕业学校自提,开学一周内交到所在系班级辅导员,也可通过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3、 春季新生报到只是办理学籍注册和交费(住宿学生不用带卧具等生活用品),具体开学时间请新生办理完手续后,去学生工作部领取《返校通知》。

4、 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转递党组织关系须带组织关系证明(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填写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外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填写天津市国资委党委党群工作处),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登记;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及组织关系,交到相应的系班级辅导员。

5、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6、 户口迁移:按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新生户口可自愿迁移。如需迁移户籍,请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及填写申报表,报到时交到学生工作部。咨询电话:学生工作部022-58319012刘老师。

7、 交纳费用要求:①学生可使用带有“银联”字样的银行卡进行交费,请将学费、医保费、住宿费一并存入卡内,在卡内充值时需多充入1元的余额;也可使用现金交费。

8、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二份)见附表。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享受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及持有区(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委会(村委会)三级民政部门贫困证明的学生),报到时一律交齐各种费用(特殊情况除外),同时将所需资料(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区(县)、街道(乡镇)及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三级证明、个人申请)及盖有民政部门专用章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开学后一周内交到学生所在系,由各系汇总后二周内交学生工作部,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生第一学期的在校表现将采取减、缓、贷、助、奖学金、勤工俭学等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9、为保证新生贷款及时到位,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外地家庭特困生,建议按有关政策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以确保外地家庭特困生更加快捷顺利地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10、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入伍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本人录取通知书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事宜。

11、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禁止购买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和学生销售的床上用品。

12、学院地址:北门: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南门: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因道路施工,车辆无法进入)。

13、招生办联系电话: 022-58319057 022-5821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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