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5-28来源:巢湖学院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本科各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专业进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含3分);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省外美术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的省外美术考生,不分文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线情况下,按照我校美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7.中外合作培养专业:

(1)酒店管理专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该项目前三年在巢湖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第四年赴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学习。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培养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巢湖学院就读,经考核合格后,后2年在韩国韩瑞大学艺术学院就读。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8236130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00)

学校网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sb@chu.edu.cn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巢湖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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