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职员公告
2016-05-30来源:湛江市教育局网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公开招聘2016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本次招聘共8所学校参与,拟招聘教职员44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1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暂缓就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湛江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招聘监督工作,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招聘指导检查工作。招聘小组以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考试、签约、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湛江市教育局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gdzj.lss.gov.cn)、湛江市教育局网(www.zhjedu.cn)、各招聘学校和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3日8:30—12:00,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石牌校区)。

2、报名方式及材料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生报考须提交身份证、个人简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已婚的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方式,由招聘单位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13日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石牌校区),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安排并通知考生。

2、考试要求和办法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名单。在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6比例情况下,招聘单位可通过审核材料和面谈的方式,按招聘岗位数1:6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形式和内容:考试以笔试+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和各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70%)+综合能力测试(30%);教辅或职员岗位的面试仅作综合能力测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不予录用。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安排。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考试现场公布。

4、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招聘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签约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违约的,将按相关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察

签约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提供其思想品德与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湛江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如出现考生报名、考试、签约的时间及地点不符,以学校现场通知为准。

3、具体了解招聘单位情况请登录各招聘单位网站或联系各学校,联系方式见《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联系方式》(附件2)。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必须与《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信息表》所列的专业名称或各级学科代码所包含的专业名称一致,学科代码所包含的专业名称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规定的专业名称。

5、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3330997、3336260,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9-3214285

湛江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1、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时间安排表

3、2016年湛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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