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法院系统2016年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2016-06-01来源:岳阳红星网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能测评对象为司法特警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已在湖南省领导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岳阳法院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0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31日),地点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0室,联系电话:0730-8840623;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本网站公告。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5.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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