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排名和体检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相关事项
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分数×50% | 面试分数×50% | 总成绩 | 总成绩排名 | 是否体检 |
王存丽 | 0501 | 68.67*50%=34.34 | 84*50%=42 | 76.34 | 1 | 是 |
陈 利 | 0502 | 71*50%=35.5 | 79*50%=39.5 | 75 | 2 | 否 |
余 兵 | 0503 | 79.67*50%=39.84 | 缺考 | 39.84 | 3 | 否 |
(一)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共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对象,若考生放弃体检或未能通过体检,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二)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6月3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6年6月3日早上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广安市商务局办公室报到。之后由工作人员带领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并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实施。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有关要求
1、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监督电话:2335760
广安市商务局
2016年6月1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ys.gov.cn/info/1403/383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