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武都区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通告
2016-06-03来源: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41号)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199号)精神,2016年按照省、市要求,我区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为了切实做好我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思路

2016年是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的开官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管理服务制度,扎实做好2016年“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选拔范围

2016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武都区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组织报名

(一)发布通告

区上有关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8 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后院。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陇南市生源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3),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考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区的外省、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我区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4)区人社局对此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连同电子表格,于6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

(5)《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

四、下达选拔指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的 “三支一扶”指标并根据我区“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市考试的报名信息汇总、试卷保管等工作。区考务办公室配合做好相应工作。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

2016年7月10日 9:00—11:00

(四)考场设置

在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每个考场30人,同一生源县(区)的考生尽量编排在同一个考场。区考务办公室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市考务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六、录取和上岗

(一)初选和体检

1、按照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上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区财政负担。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二)审核和录取

“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录取资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区人社局于7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复核。由市人社局对我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县(区)上报的材料包括:县(区)拟录取人员的报告文件和《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三份;《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份;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放弃人员情况说明。因婚迁被我区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三)培训和上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区人社等部门尽快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于8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以及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工作。要结合岗位需求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将录取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服务。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七、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八、工作纪律

(一)严格纪律

要严格规范选拔招录流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二)加强监督

选拔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也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狠抓落实

要严格执行省上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各部门间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实施工作。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939-8212035

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39-8260505

附件: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

2.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

3.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资格审核表

4.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报名信息汇总表

5.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信息汇总表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南市武都区财政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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