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于昆明市晋宁县昆阳街道田心南路10号(原晋宁县人民医院旁),是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县建城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或未经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负责处理城市管理中的应急突发事件;负责渣土运输的监管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才兼备、唯才是举、唯贤是用”的用人宗旨,欢迎有志于献身晋宁城市管理的朋友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为晋宁县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计算机管理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 | 计算机管理及应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 9: 00——11:30 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晋宁县城管局办公楼三楼2号会议室(昆阳街道田心南路10 号,原晋宁县人民医院旁)
4、联系人:余女士、潘女士联系电话:0871-67800589、67800629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晋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晋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小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及电子版(注明姓名)。
2.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②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县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城管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 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为 综合知识(40%)、计算机管理及应用;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60%)。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选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通知考生本人;
联系人:余女士、潘女士联系电话:0871-67800589、67800629
(三)参加面试时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城管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晋宁县城管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城管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晋宁县城管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城管局:0871-67892782
晋宁县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附件:1、《晋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晋宁县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晋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