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关于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通知
2011-12-23来源: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召开的高校安全稳定会上的会议精神,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解决学生心理隐患,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职位:

1、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一名,兼职教师数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

心里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二)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

1.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心理学、医学、教育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上;

2.个人人格健康,积极乐观;

3.热爱心里咨询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4.有系统的专业培训背景,接受过个人体验或督导;

5.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较强的亲和力、敏锐的观察自己和他人的能力;

6.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时间(一周能坚持三个工作日以上)

三、待遇

1、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薪面议

2. 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年收入三万左右

四、招聘程序

1、提交求职简历;

2、面试考核

3、与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4、报到入职。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635615 13637927093

邮 箱:fangdichanxueyuan@126.com

组织人事处办公室: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楼B5-8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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