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缴费须知
2016-06-08来源:湘潭大学

新同学:

为方便你安全缴费、顺利入学,现将有关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目前,我校有两种缴费方式,任选其一均可。

1、网上自助缴费。开通支付宝、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网银的新生可以选择网上自助缴纳学杂费(此种缴费方式免收手续费)。选择网上自助缴费的新生请于2016年8月31日零点前登陆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cwc.xtu.edu.cn:8004),选择“学生缴费平台(本部)”,输入姓名和学号即可缴纳应缴学杂费。

2、银行批量代扣。新生修改校园卡建行储蓄账号密码后,请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到当地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将应缴学杂费总额直接存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如果当地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新生需到本地其他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应缴学杂费总额汇入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账号栏填校园卡上的19位数字卡号(建行储蓄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建行湘潭湘大支行。如汇款行需要提供收款人开户行行号,行号栏填105553010061。汇款后次日,新生即可在当地任意一家银行的自助设备上查询是否到账。已按上述办法将学杂费总额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的同学,我们将根据应缴学杂费总额,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报到时凭校园卡直接到宿舍区办理入住手续,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院系研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总站现场缴费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校,为便于学校财务结算,无论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大于或是小于应缴学杂费总额的同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和学校垫付的餐费这两项费用。所以,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代收费、垫付的餐费以及助学贷款小于学费和住宿费之间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网上自助缴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类 别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代收费(医保)元/生 垫付餐费元/生 应缴学杂费及垫付餐费总额元/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 1200 120 50 9370
专业 学位 硕士 研究 生 金融 14000 1200 120 50 15370
应用统计 14000 1200 120 50 15370
法律 非法学 10000 1200 120 50 11370
法学 10000 1200 120 50 11370
社会工作 10000 1200 120 50 11370
翻译 13000 1200 120 50 14370
新闻与传播 13000 1200 120 50 14370
工程 12000 1200 120 50 13370
工商管理 18000 120 50 18170
公共管理 14000 120 50 14170
会计 14000 1200 120 50 15370
旅游管理 14000 120 50 14170
图书情报 14000 1200 120 50 15370
艺术 9000 1200 120 50 10370

说明: 1、学费标准依据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2、住宿费暂按学生公寓1200元/年标准预收,实际收费按住宿类型确定,多退少补。

3、代收费:学生医疗保险,每生每年120元。

4、垫付餐费:为方便新生到校后即可就餐,学校已在校园卡中预存了50元餐费。

咨 咨询电话:湘潭大学研究生院:(0731)58292051、58292690

湘潭大学计划财务处:(0731)58292123 58293628

建设银行湘潭湘大支行:(0731)58293319、5829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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