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操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一张小2寸免冠彩照、水性笔或钢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考生当天早上必须空腹。
2、考生必须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过后不再进行补检。体检过程中请配合检查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未检查完擅自退场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由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男生315元、女生330元),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零钱。
4、按医院要求,为了检测结果准确可信、不出现人为误差,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作好如下体检前的准备:
(1)抽血:抽血前48小时内不饮酒、不暴饮暴食、不剧烈运动。抽血前一晚不吃宵夜,抽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2)B超:须早上不吃早餐,空腹进行。
(3)胸部照片:拍片时需暂除去检查部位的衣扣、佩玉、项链、小刀、锁匙、药膏、含有金属的文胸等外物,及需暂除去印有铁油图饰的衣服。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请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3天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尿液取检注意取中段尿,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5、考生在报到后,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工作人员
6、考生分组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本组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擅自离组,抽血前暂不吃早餐;抽血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本组人员吃早餐。所有项目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宣布解散后才能离开。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8、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对在体检中违纪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