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云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2011-12-27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云人考〔2011〕22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精神,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试报名条件》(见附件1)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做好网络报名的初审工作。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和考生信息管理工作请各地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切实根据报考条件的有关要求,在网络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各地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和照片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合格后考生才能进行网络报名交费。

二、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和非滚动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5月26日

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7日

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考生在作答主观题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试用书订购

需订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的考生可与昆明建科图书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13号、159号

联系电话:0871-4177492、4174911

五、报名时间及安排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考点设在昆明市,由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考场的安排工作。

报名时间:2012年1月5日—2月9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com或www.ynrsksw.net)的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考生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具体办法请考生登录网站后按网站说明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就能确认报名成功。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一个报名点作为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证书领取地点。

各报名点的现场报名时间由各州、市自定,但截至时间均为2012年2月9日。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

由于各报名点不具收费权,需报名费票据的考生,请于资格审核通过后前往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开单去银行交费。需交费发票的考生请以银行缴费单据为准。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15天开始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cn、www.ynrsksw.net或www.ynrsksw.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确实没有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到所在地的考试管理部门要求考试管理部门帮助打印,各地考试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打印准考证的要求。

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资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即使其通过考试,但不能在考试后向证书领取地点提交书面真实材料;或不能通过由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组织的资格终审,其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考试费用不予退还。务请各地向考生说明。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及相关办证事宜。

参加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报考条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等材料。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证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七、考试报名费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文件和标准如下。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案例分析科目55元/每人每科,其他科目35元/每人每科。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根据考生自行选填的“合格证书领取地(州、市首府所在地)”来统计考试的报名数据,各地据此数据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经费有关问题的复函》(云财行函[2008]32号)文件的规定留取考试费用,用于考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开支。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络报名管理暂行办法》(云人考[2007]19号)的要求,按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和材料,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4]13号)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在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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