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遴选公务员撰写工作业绩报告要求
2016-06-13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为进一步树立注重实绩的导向,使参加面试的竞争者更好地完成工作业绩报告的撰写和提交,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业绩报告中所列举的业绩,应为近三年以来所取得的,即2013年以来的工作业绩。

二、撰写工作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三、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奖励、其他表彰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四、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

五、其他具体要求

1、报告篇幅为1500字左右;标题为2号宋体字,内容为3号仿宋字,A4纸打印。

2、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

3、报告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按规定时间将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提交到各遴选单位。

附件:工作业绩报告封面格式(样)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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