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华市浦江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综合考核计分办法
2016-06-16来源:浦江县教育局

根据浦江县教育局浦教人[2016] 21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2016年浦江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综合考核计分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文龙

副组长:贾强青

成 员:金伟明、黄东晓、黄占宁、任渲栋、陈丰兴、

张向英、吴金良、石光崇

二、计分办法:

综合考核的起讫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16日(教坛新秀和名师荣誉称号考核时间为自任教以来),以文件、证书、档案等材料原件的时间为准。

(一)教学效果(20分)

考核近三个学年前5个学期所任教班级本学科期末考试成绩,以学校为单位,原始档案为依据,按均量值计算。计分办法:每学期以年级平均均量值为基数,达到基数的记2.5分,每超过平均均量值0.1分的加记0.3分,每学期最高记4分。每低于平均均量值0.1分的扣记0.3分,扣完本学期分数为止,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任教九年级的每学期计3.5分,所任班级上浦中人数超过全校平均人数的班每学期加记0.5分,任教两个班及以上的记平均得分。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教学成绩的学期成绩记其他学期所任班级的平均分。

本项最高记20分

(二)教育科研(5分)

考核期内,发表过个人专著的记4分。有符合职评要求的论文在刊物发表:省级及以上的记3分,市级记1分。有符合职评要求的论文获奖的: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分、2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记0.5分、0. 3分;合作论文第二署名及以后的不记分;科研成果获奖执笔人按同级论文加倍记分,其他成员不计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论文发表指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性刊物上发表(不含准印证刊物、类似论文集的增刊和出版物、港澳出版刊、物)。论文获奖指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本项最高记5分。

(三)业务水平(6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并经选拔的课堂教学、优质课评比等获县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1.5分,获市级及以上的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5分。

承担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讲座任务(内容必须与报考学科对口,各级各类培训班中被培训人员所承担的任务除外),省级及以上每次记1分,市级每次记0.8分,县级每次记0.5分。以主办单位文件、证明为准。同一活动或同一内容只能记一次分。最高记1分。

本项最高记6分。

(四)辅导学生获奖(3分)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各类现场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优胜奖等不记分)及以上给予记分,县级每人次记0.2分,市级每人次记1分,省级每人次记2分,国家级每人次记3分。获团体前三名,县级每次记1分,市级每次记1.5分,省级及以上每次记3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部门联合组织的竞赛减半记分,多人参加辅导的记平均分,辅导老师界定以上级文件、证书为依据(文件、证书如果未注明指导老师的,根据学生名册和任课老师一览表予以确认)。

非现场赛的学生获奖不记分。

本项最高记3分。

(五)荣誉称号(6分)

1.任教以来曾获县级教坛新秀、名师等称号的记3分,市级加倍计分。

2.考核期内获县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优秀党员、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记2分,市级及以上加倍计分;其它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

各种优秀指(辅)导老师、优秀学员、优秀阅卷老师等不记分。

本项记最高荣誉分一次,最高记6分。

三、其它

凡有旷工、经常事假或病假的不招聘。

四、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核资格。

浦江县实验中学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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