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书记员简章
2016-06-18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省、市、区有关规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0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10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名称和人数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20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10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到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分。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裸视视力4.0及以上,矫正视力5.0及以上。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记录水平,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五)户口在云南省范围,能在昆明市区内自行解决食宿。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7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昆明西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部办公室(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综合二号楼二楼),电话:68367618,联系人:李老师。

(三)报名缴费:

参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缴纳考试费用。

(1)笔试费:50元/人

(2)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

(四)报名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复转军人携带相关证明和证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失业者须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

(5)2016年的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的,须在报名时填写“报名承诺”

(五)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交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3、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面试:岗位匹配性、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申请),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根据笔试、面试两项总成绩的得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的初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核

1、进入体检的初选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加尿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的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由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属编外劳务用工,主要用于协助检察人员从事相关事务性工作,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聘用制人员的工资,参照机关工勤人员分等级核发(含五险)。

八、招聘纪律

各部门要严格招聘程序,按政策规定办事,在确定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聘用等关键环节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68195585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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