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襄阳市保康县考生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2016-06-27来源:保康县教育局

⒈面试考生要听从统一安排,尊重面试工作人员,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

⒉面试考生在抽签结束直到进入备课室写说课稿前,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⒊面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⒋面试实行代码方式。参加面试人员不得向考官介绍(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报考职位等可能暴露考生身份的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⒌参加面试人员除说课稿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答题完毕后,由计时人员收取说课稿。

⒍严肃考试纪律。参加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①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

②由他人代考的;

③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无理取闹的;

④扰乱面试考场及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⑤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待计分后,随之告知本人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各职位名次在保康县教育局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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