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地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第二批军检通知
2016-07-04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因第一批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军检合格生源不足,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定于7月4日8:30至11:00,在解放军第八五医院(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组织部分填报相关院校志愿的考生进行第二批军检(含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军检具体安排由上海警备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按通知要求参加军检。

注意事项:①参加军检考生必须事先接受并通过所在区(县)人武部组织的政治考核。②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按照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的顺序参加军检。③面试、部分体检项目(除心电图、化验检测项目外)和心理测试结果当场公布,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④军检完成后,必须主动上交《体检表》和《政治考核表》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放弃。⑤军检结果将于7月5日下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仅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可拨打电话查询并申请复检。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视为自愿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21-81801020,81801033,监督举报电话:021-81801260,开通时间为7月2日至7月7日每天8:00至18:00。

上海警备区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附件:2016年上海地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体格检查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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