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2-02-07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卫生部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面试最低成绩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职位1 801001001 105.7 127133050112 曾海艳
127135522507 蔡惠州
127170452530 杨 飞
127170720522 董玲莉
127170901208 刘 巍
职位2 801001002 109.8 127132042419 谢 怡
127137053012 王春虎
127139021122 张艳荣
127139031717 刘欣怡
127141217016 牛博特
职位3 801001003 112.4 127137021628 王 睿
127151031327 刘 臻
127170111127 李 瑞
127170130519 梁明珠
127171302015 王培娜
职位4 801001004 108.4 127170250301 李 建
127171021830 韦 潇
职位5 801001005 120.2 127123005330 赵 伟
127131050604 杨建萍
127170171020 张 锋
127170221706 许 静
127170722224 段 琳
职位6 801001006 111.3 127131050615 李彦荣
127139031812 郑晓艳
127147012324 阴 佳
127170542409 李新伟
127170542508 王 俊
职位7 801001007 112.3 127131050513 潘新锋
127137062215 张传排
127147012326 程 才
127153111328 冯泽立
127170550804 冀永才
职位8 801001008 101.2 127134040916 孟祥峰
127135023513 蒋 琦
127144017205 徐晓明
127170751928 代冬寒
127171430218 姜伟林
职位9 801001009 110.8 127153910926 李 亮
127170190910 姬小荣
127170250413 梁 坤
127170870511 王 磊
127171300316 白 玥
职位10 801001010 108.6 127132275129 顾文静
127133232219 王素一
127162102907 门 翔
127170780918 金英楠
127170941305 刘 伟
职位11 801001011 108.7 127135512830 黄芳铭
127137081525 高 勇
127137101024 刘 斌
127141220128 田 碧
127141220202 秘洛丹
职位12 801001012 121.2 127170721227 蔡 楠
职位13 801001013 105.9 127133060707 陈春梅
127170110215 冯佳园
127170441405 李 红
106170271527 张 炎
职位14 801001014 100.3 127161025309 陈梓淼
职位15 801001015 113 127131050625 宋锦飞
127132276514 葛志立
127132541118 秦兆亮
127137054218 李孟涛
127143291813 谭 理
职位16 801001016 105 127132274703 陆 阳
127132352701 陆 胜
127134041015 张方敏
127137057309 吴青松
127141220221 陈洛鲲
127171341329 房晓良
职位17 801001017 110.8 127133051422 李文文
127135514812 周建龙
127139674912 朱晓琳
127142058827 黄 鑫
127171381005 丛 泽
职位18 801001018 109.3 127112041610 厉 民
127139603620 郝迎川
127139670729 赵 阳
127141220227 黄 亮
127171111322 张硕莲
职位19 801001019 112.3 127132362416 董 兵
127137101502 贺琳琳
127139674712 邢爱理
127141111010 于国栋
127170200424 沈 凯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资格确认

请考生于2012年2月7日前来电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由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寄送材料

1.请于2012年2月1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以下材料(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另附3张,标注姓名),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已获得的大学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学历者,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中注明培养方式。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邮编100044。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确认材料”。材料不退还,如无通知,说明邮件已收到。

3.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携带原件。考生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三、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拟于2012年2月22日至26日进行。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专业考试(卫生监督中心职位170801001017)等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网站。

我部按照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职位17专业考试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为1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职位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专业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拟于面试次日进行。

按照职位与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联系电话:010-68792892

传真:010-68792255

卫生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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