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2012-02-07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号)精神,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专业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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