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2016-07-19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我局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肇庆市鼎湖区质量技术服务中心现有人员构成和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肇庆市鼎湖区质量技术服务中心(股级),是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归口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主要职责:受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协助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开展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助开展依法管理标准化工作;协助开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协助开展监督管理计量工作;协助开展全区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遴选范围、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具备以下遴选岗位条件:

遴选单位 遴选岗位 岗位类别 遴选人数 遴选范围 岗位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肇庆市鼎湖区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从事财务工作 专业技术岗位 1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会计、会计学 本科 不限 年龄45周岁以下,有8年以上会计(财务)工作经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资格。

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9日-7月21日(3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名。地址:肇庆市鼎湖区42区新园七街012号,联系电话:0758-2630108,联系人:谢小姐。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同意遴选证明,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查

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

考务工作和评分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

2、面试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考察和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

五、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鼎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鼎湖区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

六、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依次递补遴选人员:

1、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遴选证明的;

2、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阶段考生自愿放弃遴选的;

3、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二)拟遴选人员名单在鼎湖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758-2630108

七、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5日

附件:肇庆市鼎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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