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伦俊芝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14楼1408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829292、0771—2619001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15f8399d-24e9-402c-a1a7-a64900b098e4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综合科科员(10040001001) | 伦俊芝 | 女 | 壮族 | 16101401820 | 138 | 73.8 | 3 | 2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