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安排通知
2016-07-25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进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2016年7月15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的《关于公布2016年海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的通知》附表1、2、3“备注”栏中标示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分别安排在2016年8月2日、8月3日、8月4日。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详见附表,请考生注意查看具体体检分组时间。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时到青海省红十字医院门诊大楼前集合。同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体检费用自理(约需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生在体检期间主动放弃体检,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将影响今后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招聘。

7、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5日

附表:

1、体检人员分组名单(8月2日)

2、体检人员分组名单(8月3日)

3、体检人员分组名单(8月4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2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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